为进一步明确经普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工作职责,加强县经普办对各镇(区)经普工作的指导与联系,推动经济普查工作的顺利开展,南靖县经普办发文了《南靖县人民政府第二次全国经济普查领导小组成员单位与镇(区)挂钩制度》和《南靖县人民政府第二次全国经济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建立县办人员与镇(区)挂钩制度的通知》,成员单位负责检查督促普查各项工作的落实,经普办人员负责指导业务用及时上传下达有关信息,确保经济普查工作的顺利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