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漳州统计局 > 工作动态
漳州市召开统计局长及经普办主任会议全面部署单位清查工作
(2008-09-11)  

为全面贯彻落实我省第二次全国经济普查办公室主任暨单位清查培训会议精神,我市于9月3日召开全市统计局局长暨经普办主任会议,市办副组长以上人员及各县(市、区)统计局长、经普办主任、业务骨干共40多人参加。

会上,常务副主任李香英总统计师传达了全省会议精神,并部署我市贯彻意见:一是精心组织,注重实效,认真抓好清查摸底培训。二是深入实地搞好普查小区划分,规范清晰地绘制好普查示意图。三是发挥部门管理平台作用,抓紧做好单位清查底册。四是增强时效性与针对性,加大普查宣传力度。五是从大着眼从小着手,采取措施确保单位清查质量。李总统计师同时强调将摸底质量纳入年度考核。综合组副组长杨和美重点讲解了清查方案要点,并着重对能源消耗调查、本次清查摸底特殊性及方案培训细则等作了说明。

最后,市经普办主任赖济文局长作重要讲话,提出五点意见。(一)提高认识。一是要增强紧迫性认识。9月底前做好全市及县、区清查摸底分期培训,同时,采取灵活有效方式,大力宣传经普工作。10月1日正式开始清查摸底,11月中旬完成全市清查摸底工作。二是要充分认识经普工作的艰巨性。当前既要解决好普查经费落实问题,又要营造好社会氛围,做到应统尽统。(二)把握重点。一是落实经费及普查员补贴。二是抓好宣传发动工作。三是把好培训关。四是把握清查重点。把握好三大区域(市区、县城、镇区)、六大行业(工业、交通运输业、限额以下贸易餐饮业、文化娱乐及教育、卫生等)及六大重点户(交通大户、贸易大户、餐饮大户、娱乐业大户、卫生医疗大户及物流大户等)。五是抓好清查与基本单位的核对工作,确保不重不漏。六是建立清查分析评估小组。(三)落实责任。统计局长是第一责任人,普查办主任是具体责任人。(四)增强大局意识。经普工作不仅是市情、县情的调查,而且涉及到各级政府的工作成效,对于客观反馈海峡西岸经济区的发展成果也意义重大,同时还是统计水平的重要体现。因此,每一位经济普查人员要树立高度的政治意识,自觉如实做好各项统计数据。(五)确保质量。一是抓好当前清查摸底工作,确保单位数、人员数不能遗漏。二是善于依法普查,必要时通过法律途径,为各项工作顺利开展创造有利条件。三是建立质量控制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