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3月19日 星期三

 

机构职能 

2008-04-24

  

  县统计局的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统计法律、规章、制度、标准和统计工作计划,实施国家统计体制改革方案和办法,组织领导和综合协调乡镇(场、区)各部门完成国家统计任务。

(二)制订和组织实施本县统计工作规划、调查计划及其调查方案。审查各单位、各部门的统计调查计划、调查方案。负责全县统计报表的管理工作。

(三)组织指导全县统计法规的宣传和普及工作,监督统计法规的贯彻实施,查处统计违法行为。

(四)建立健全本县国民经济核算体系和统计指标体系,组织实施全县国民经济核算工作。

(五)组织实施国家实施的周期性重大国情国力普查。

(六)搜集、整理、提供基本统计资料,并对全县国民经济、社会发展和科技进步情况进行统计分析、统计预测和统计监督,向县委、县政府及有关部门提供统计信息和决策咨询建议。

(七)搜集、整理、提供国家、省、地际基本统计资料、研究国家、省、市、县经济发展动态。

(八)统一核定、管理、公布、出版全县性的国民经济统计资料,定期发布全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

(九)建立、健全和管理全县统计信息自动化系统和统计数据库体系,统一管理和组织协调各乡镇(场、区)各部门的统计数据库网络。建立长泰县统计信息网页,包括统计机构、统计数据、分析报告、统计调查、法规制度、统计新闻和精神文明等主要内容,联接国家、省、市和各乡镇(场、区)统计网站,国内主流媒体网站搜狐、雅虎、新浪网等。

(十)组织指导全县各乡镇(场、区)各部门统计教育、统计干部培训和统计基础工作,开展统计工作和统计科学的交流与合作。

(十一)根据干部管理权限和有关程序,组织指导统计系统干部队伍建设工作。领导和管理县城市、农村社会经济调查队。协助全县统计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和承担中、初级资格考试有关组织管理和考务工作。

(十二)统一管理由省、市拨款的全县统计系统的基本建设和统计事业费,监督管理本局及直属单位国有资产。

(十三)承担全县的工业、交通、物资、劳工、科技、核算、商业、基建、投资、建筑、房地产、旅游等统计报表的搜集、整理、汇总的全面统计调查任务,以及对各乡镇(场、区)和县直综合资料的汇总、逻辑审查、质量评估、文字说明等上报工作。

(十四)管理本局机关和城乡两支调查队的党建、纪检、监察、人事、劳动工资、职工教育、计划生育、精神文明建设和干部职工的思想政治工作。

(十五)承办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它事项。

  县统计综合股主要职责:

1)综合协调、管理本局文秘、行政、组织人事、财务和监督工作,负责政务信息的传递、反馈和局机关的机要、保密、档案、信访、接待、保卫、计划生育、职工教育、后勤服务等工作;组织指导统计系统干部队伍建设工作。

2)组织实施国民经济核算制度,准确、及时、全面地搜集、整理和提供国民经济核算数据及有关综合平衡统计数据;负责对统计数据质量进行检查和评估;组织指导全县国民经济核算制度的建立、实施及其基础工作;协助局领导组织、协调全局性统计业务工作;统一管理和提供全县经济、社会、科技综合性数据;负责对全县经济、社会、科技运行状况进行监测、分析和预测;组织指导各专业统计分析研究和全县区域经济发展评价工作;负责统计新闻和统计信息工作,定期发布年度统计公报;整理、编辑出版综合性统计年鉴和统计业务刊物;负责统计制度的管理,管理全县统计报表。

  统计局调查统计股主要职能:

  1)组织实施工业、运输、邮电业和能源统计、批发零售贸易业、餐饮业、固定资产投资、建筑业和对外经济统计制度,准确、及时、全面地搜集、整理和提供有关统计数据,负责对统计数据质量进行检查和评估;进行全县有关行业企业发展评价,开展统计分析研究。

2)组织指导基层单位,加强统计基础工作。

3)组织实施人口、社会、科技、劳动、服务业、行政事业和农村统计制度,准确、及时、全面地搜集、整理和提供有关统计数据,归口管理教育、文化、卫生、体育、广播电视、出版、档案、环保、标准计量、民政、司法、人口等统计;组织实施农村统计制度,对统计数据质量进行检查和评估;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人口普查和抽样调查、经济普查、农业普查;进行社会经济发展分析研究。

  县统计执法检查队的主要职责:

1、织指导全县统计法律法规的宣传和普及工作,监督统计法律法规的宣传和普及工作,监督统计法律法规的贯彻实施。

2、处统计违法行为。

3、组织统计人员从业资格考试,开展统计人员继续救教育、年度考核。

4、对全县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组织、个体工商户和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的成立、变更或者撤销时进行统计登记并进行年审。

  统计局普查中心主要职能:

  承担并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人口、工业、农业、第三产业、基本单位等重大国情国力普查;组织实施基本单位和服务业的经常性统计调查,收集、整理和提供有关统计数据,并对其数据质量进行检查评估;研究解决普查专业技术方面的各类问题;指导基层普查工作;建立健全基本单位登记制度,管理全县基本单位登记工作;对普查资料进行开发应用和统计分析。

  统计局统计监测站主要职能:

  1、做好有关指标数据的收集和分析工作。

  2、履行政府绩效评估指标考核数据采集职责,负责对乡镇绩效评估指标考核和对政府部门的公众评议工作,指导乡镇、部门加强绩效评估工作。

  3、承担能源、小康社会进程、新农村建设等十二项统计监测任务,做好有关指标设置及期数据资料的收集、汇总、分析。

  4、承办县以上各级政府布置的各项临时性统计监测调查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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